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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谋离休干部张明先逝后子女代交1000元特殊党费
发布时间:2022-02-14 16:44:59来源:元谋县委组织部阅读:
 
原元谋县供销社离休干部、共产党员张明先逝后,子女遵从其遗愿,向党组织交纳党费1000元。
 
张明先同志生于1928年5月,1949年8月参加革命工作,195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85年1月光荣离休,系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元马镇人。2022年1月23日四时四十分因病治疗无效不幸去世,享年94岁。
 
1949年8月至1960年9月,张明先同志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二十四军七十二师二一五团服役,并于1952年10月参加朝鲜中线守备战,1953年7月参加朝鲜中线攻击战,历任班长、排长、参谋、司务长;1960年10月至1963年2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二十四军七十二师二一五团服役,历任排长、后勤助理员;1963年3月至1984年12月转业在元谋县供销社工作,历任人事干部、副股长、股长、监事会秘书;享受副县(处)级政治生活待遇。参加革命工作以来,荣立三等功五次、队前嘉奖三次,荣获朝鲜人民军总政治部军功章两枚。2019年荣获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、中央军委颁发的“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”,2021年荣获中共中央、中央军委颁发的“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”,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,荣获中共中央颁发的“光荣在党50周年纪念章”。
 
在长期的工作学习中,张明先同志始终牢记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,恪守党的宗旨,立场坚定,顾全大局,不讲条件,不计得失,大公无私、团结同志、积极工作,一身正气,两袖清风,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具有很强的党性观念,是一名经得起考验的中国共产党党员。 
 
在离休后的30多年里,张明先同志仍然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政治热情,积极向县委政府建言献策,尽管离休在家,他仍然不忘初心和使命,生活节俭,谦虚谨慎,保持了一名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,树立了供销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。
 
张明先同志从小就是一个苦命的孩子,十几岁时就给村里地主家放牛,1945年又被国民党反动派“抓壮丁”编入国民党军队。1949年8月在解放战争中解放入伍参加革命工作。张明先同志一生经历了新旧两个社会:在旧社会,他吃尽了苦头;新社会,他翻身做主人,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。为了感谢共产党对自己一生的恩情,张明先同志在弥留之际叮嘱子女:要感恩党,听党话,跟党走。
 
文:马继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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