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
近日,玉溪市委老干部局出台《老干部社团组织管理服务办法》,从社团设置、活动原则、活动组织、经费使用等方面规范老干部社团组织的管理服务,为老干部提供更丰富、完善的风采展示、作用发挥的平台载体,促进老干部幸福养老、文化享老。
《办法》强调,老干部社团组织坚持自愿参加、自我组织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的原则,组织开展活动要确保量力而行,安全可靠。实行党建引领,在老干部社团组织中成立党支部,探索构建“党建领航”老干部社团管理新模式,全面开展社团党组织“支部亮旗”活动,引导老干部坚定政治信仰、永葆政治本色,坚定不移听党话、跟党走。开展志愿服务,鼓励老干部社团组织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,打造发挥作用品牌,在送文化下乡、书赠春联、助力乡村振兴、生态文明建设、民族团结进步等方面发挥作用,展现离退休干部的精神风貌和时代风采。
《办法》明确了玉溪市委老干部局和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的管理服务职责,为社团组织提供活动场地、活动指导、备案注册等规范化服务。建立联络员制度,在领导分组联系的基础上,为每个社团组织配备1名老干部工作者作为联络员,协助他们做好资料整理、活动组织和宣传报道等工作。建立经费管理制度,对社团组织的经费来源、使用和监管进行明确。
《办法》还对老干部社团协会组织设置、自我管理、换届选举等进行了规范。
